在橋梁上有路燈、高空障礙燈、橋柱橋涵燈、主塔、監控設施等重要設備,這些設施的正常運行涉及到橋梁的安全,故橋梁設施的防雷涉及到的內容比較一般民用防雷更多,也更重要。
橋梁設施的防雷主要防上述三種雷擊,即直擊雷、雷電感應和雷電波侵入的防護三大部分。防雷設施缺少這三大部分的某一部分的防護,就叫做防雷能力缺失或不足。橋梁防雷能力缺失或不足的危害主要表現在:
一是直擊雷防護設施不完善,則易損壞橋梁本身,損壞橋梁內部的電氣設備安全構成威脅;
二是具有直擊雷防護設施而雷電感應防護設施不完善時,當雷電擊中橋梁本身或或設施的時候,橋梁的設備線路會產生雷電浪涌(雷電感應)而損壞設備;
三是當缺少雷電波侵入防護設施時,雷電沿著架空電力、電纜線和金屬管線進入橋梁內而發生雷擊事故。因此,雷電防護是現代安全生產重要部分,系統防雷更是現代橋梁養護不可缺少的一部分。
防雷必須采取綜合防護的措施,即在防護直擊雷的同時,必須加強感應雷及浪涌的防護措施。綜合防雷工程包含:橋梁直擊雷防護、感應雷、雷電浪涌過電壓防護(含電源、信號)、接地系統建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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